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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变更、续展、转让
商标变更:商标核准注册后,商标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;
商标续展: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;
商标转让: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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